常見問題
請購單(零星工程單) 申請作業流程
請購前先判斷
欲請購屬性(財務、勞務、工程)、金額之作業流程及提送請購應檢附文件一覽表
全面實施小額採購書面驗收作業
為提升行政效率已全面實施小額採購(15萬元以下)書面驗收,「採購財物驗收前先行查驗表」(簡稱為「先行查驗表」),新增驗收照片上傳功能。
「先行查驗表」作業流程共有二階段:
第一階段 | 請購人須填入驗收物品之廠牌、型號及配件內容,並確認是否與報價內容及交貨物品相符。 |
第二階段 | 財產物料預登後,將再次回到您的關卡,這階段主要是讓您確認財產管理人、使用人及放置地點(要修改的話就利用這次機會喔),並須上傳驗收照片,請提供3張以上照片(照片重點如:總數量/單元個體/規格內容),這與產編照片上傳不同唷,上傳照片範例可參考(詳附檔),完成後就可同意簽出,再來就等待採購組通知排定驗收日期,採購組將印出驗收單及財產增加單給申請人蓋章。 |
「先行查驗表」完整電子公文流程如下:
採購組(派發先行查驗表)→第一階段~使用單位(確認資料)→採購組(複核資料)→文書保管組(財產物料預登)→第二階段~使用單位(確認管理人、使用人、放置地點及上傳驗收照片)→採購組(印出照片、財產/非消增加單 紙本)→使用單位(蓋章核銷入帳)。
如有採購驗收、電子表單填寫等相關問題,歡迎詢問各單位採購承辦窗口~
依據「樹德科技大學採購作業管理辦法」(112年05月13日版),各單位在下述狀況時應提出請購單:
- (一)採購預算來源如為政府獎補助款且屬資本門,無論金額大小。
- (二)請購金額單價達新台幣二千五百元(含)未達一萬元(不含)之非消耗性物品(如:傳真機、行動硬碟)。
- (三)請購金額達新台幣二萬五千元(含)以上之消耗性物品。
- (四)請購金額雖未達新台幣二萬五千元,唯若經費為統支預算須提送請購。
- (五)財物請購金額單價達新台幣一萬元(含)以上之採購(如:桌上型電腦、冷氣機、儀器設備及其它機器設備等等)。
- (六)凡屬圖書、視聽資料等圖儀設備者,無論金額大小(學員上課用書或贈品性質圖書除外)。
- (一)請購金額未達新台幣二萬五千元(不含)之消耗品(含採購預算來源:如為政府獎補助款且屬經常門)。
- (二)凡預算屬「第一、二類電信服務-行政」、「公務車油料費」、「各項稅捐」、「水費」、「電費」及「瓦斯費」等,因屬『類』公家機構」收據,故不需提請購單。
- (三)凡各單位提撥經費部份補助學生活動,由學生(或社團)辦理與教學、課業、慶典、競賽等相關活動,且使用屬消耗性物品未達新台幣二萬五千元(不含)之預算,因學生無法進入電子請購系統提出請購時。
- (四)凡贊助校外單位金額達新台幣二萬五千元(含)之活動相關經費,且使用屬消耗性物品之預算,須逐級上簽經校長或授權代理人核准。
請購單之申請金額均依據單位自附之廠商(估)報價單金額,請購單申請時務必加附(估)報價單。(唯無法提供報價者例外,如:提貨劵、禮劵、量販店採買、餐飲支出、致贈禮盒、生鮮農漁產品、人身保險費、消耗性藥品、公共運輸工具交通費、住宿費、場地費、報名費、專利申請費、證照費、年會費、展場費用、旅行社代辦費用、補助學生考照相關費用及參觀各項教學活動門票費用等。)
「請購單」申請路徑:電子公文暨表單管理系統→電子表單清單→總務→請購單
非屬「一般請購」而屬工程修繕項目者,則應填具「零星工程申請單」。
「零星工程申請單」申請路徑:電子公文暨表單管理系統→電子表單清單→總務→零星工程單
非屬「一般請購」而屬工程修繕項目者,則應填具「零星工程申請單」。
提出零星工程申請時,應包括維修名稱、維修地點、依實際需要填註【隔間、門窗、天花板、地板、電話、網路、水電、空調、雜項設施】、附件(實體附件或電子附件、一般為估價單或相關規格等必要資料)等資料。
原則上以廠商完成履約交貨日起算三十天以內辦理,說明如下:
依據採購法細則第94條:採購之驗收,無初驗程序者,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接獲廠商通知備驗或可得驗收之程序完成後三十日內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財物驗收入帳、達訂約契約案)。
- (一)公用事業依一定費率所供應之財物。
- (二)即買即用或自供應至使用之期間甚為短暫,現場查驗有困難者。
- (三)小額採購(十五萬元以下)。
- (四)分批或部分驗收,其驗收金額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
本組不定時會更新供應商資料庫內容,可前往本校「電子公文暨表單管理系統」查看,路徑如下:電子公文暨表單管理系統→查詢→總務→供應商查詢